赣南芒果体育师范大学2021年运动训练专业招生简章

2024-08-18 14:3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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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芒果体育APP赣南师范大学位于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江西省域副中心城市赣州市。学校创办于1958年,是第一届“全国文明校园”,连续多年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是江西省“十三五”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高校、教育部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高校。2017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家组评价学校“是一所特色鲜明、前景良好的区域性优秀师范大学”。

  学校校园占地面积2200余亩,校舍建筑面积80余万平方米。设有15个教学学院,有涵盖10个学科门类的71个本科专业(其中国家特色专业2个,省一流专业4个、省品牌专业14个、省特色专业7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个、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18个),1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和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面向全国27个省(区、市)招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其中研究生1400余人。现有1个省一流学科和4个省级重点学科(其中1个省高校高水平学科),建有国家脐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国革命精神与文化资源研究中心、江西省有机药物化学重点实验室等19个省级科研平台,建有3个省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2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1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赣南师范大学体育学院是江西省高校成立较早的体育院系之一,创办于1959年。学院现有体育学一级学科硕士点,舞蹈(体育表演)专业硕士点,学科教学(体育)专业硕士点;设有体育教育、运动训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体育表演四个本科专业。体育教育训练学是江西省省级重点学科,体育教育专业是江西省省级品牌专业,省级特色专业,2018年体育教育专业综合评价列全省第二。学院建有国家体育总局体育文化发展中心体育文化研究基地、体育行业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基地、国家体育总局户外指导员培训单位、瑜伽(教练)国家岗位认证培训基地、大众健身瑜伽锻炼标准培训基地、江西省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江西省体育竞赛裁判员培训基地、江西省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基地等省部级教学科研与实训平台芒果体育。拥有《运动生理学》、《田径》、《学校体育学》、《健美操》4门省级精品优质课程,形成了本科生与研究生教育相互促进的良好办学格局。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71名,其中教授7人,副教授46人,具有博士学位13人(含在读),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1人,江西省教学名师1人,江西省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中青年骨干教师4人,国际级裁判1人,国家级裁判10人。近年来,学院教师获国家级课题9项,江西省社科规划项目26项,其中重点项目2项,在SCI、CSSCI等重要检索目录收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有78篇,出版专著和教材36部,先后获得江西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江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3项。

  体育学院拥有省内一流的办学条件,体育场馆总面积106853平方米,拥有篮(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体操、健美操、武术、田径等14个室内运动场馆,8片风雨篮(排)球场。有2个标准田径场、33个室外篮(排)球场、6个室外标准网球场、2个游泳池、能较好地满足各类课程教学训练及承办大型比赛的要求。

  在校本、硕学生1200多人。近年来,人才培养质量稳步提升,在校学生先后在各级各类体育赛事中屡创佳绩,1人获得伦敦残奥100米T12级比赛冠军、200米T12级亚军并分别创造和打破世界纪录,1人获里昂田径世锦赛T12级100米冠军、打破世锦赛记录,1人获得全国田径大奖赛女子100米冠军,2人2项3次打破全国大学生田径纪录,1人1次平全国大学生田径纪录。2018年获得第十八届亚青赛女子链球亚军、亚洲越野跑锦标赛冠军、第十三届全运会游跑两项冠军、第十四届亚洲越野锦标赛男子十二公里冠军、全国锦标赛5000米与10000米冠军、第十八届全国大学生田径锦标赛5000米冠军、全国田径大奖赛男子10000米冠军、全国健美操锦标赛冠军、江西省校园足球比赛冠军;2019年校女子足球队获全国高校女子足球比赛第三名、女乙职业联赛全国第十三名,2020年获全国女子职业联赛第十一名,并取得全国大会2020年决赛阶段比赛资格。2021年,校女子足球队将代表江西省参加第十四届全国运动会女子足球比赛。在校学生获2020南京马拉松暨全国马拉松锦标赛(奥运会马拉松达标赛)男子组冠军,并获东京奥运会参赛资格。2014年、2018年连续两届省运会获金牌总数、团体总分第三。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高水平专项技能,运动训练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能从事专业训练、业余训练的教练员和专项指导教师以及指导全民健身活动、胜任运动竞赛组织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体育人才。

  1.一类招生项目:游泳[要求一级(含)以上运动员],田径(田赛、全能),田径(径赛)。

  2.二类招生项目:跆拳道,足球(十一人制),篮球(五人制),排球(女)芒果体育,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攀岩。

  面向全国招生(不含港、澳、台),招生计划100名(最终招生计划以上级部门核定为准)。

  (1)游泳:4人(一志愿考生体育专项成绩和文化成绩均合格人数不足4人时,以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一志愿计划);

  (2)田径(田赛、全能):12人(一志愿考生体育专项成绩和文化成绩均合格人数不足12人时,以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一志愿计划);

  (3)田径(径赛):24人(一志愿考生体育专项成绩和文化成绩均合格人数不足24人时,以实际合格人数确定一志愿计划)。

  (1)足球项目男守门员限招1人,女守门员限招2人;排球(女)项目自由人限招1人。

  (2)根据我校一志愿生源库中,各项目合格人数(指体育专项成绩和文化成绩均合格者)占总合格人数的比例投放,即为:项目计划数=(项目一志愿合格人数/一志愿总合格人数)×计划数。项目计划数出现小数,则小数先舍弃,只取整数。项目计划数不足1,从大到小排序(如相同,则依次按待录考生综合分、体育专项、语文、数学、政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按1个计划投放。如计划还有剩余,除项目计划数不足1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则按项目计划数舍弃的小数部分从大到小排序(如相同,则依次按待录考生综合分、体育专项、语文、数学、政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增加1个计划。(注:项目计划分配只按二类招生项目划分)

  (1)如一类招生项目未完成计划,则优先完成一类招生项目计划:对合格考生(指体育专项成绩和文化成绩均合格,且还未被录取者)根据综合分分项目按田径(田赛、全能)、田径(径赛)、游泳顺序轮流依次按1个计划投放,直至该项目计划完成或无合格生源。

  (2)如还有剩余计划,用于二类招生项目:根据我校二志愿生源库中,各项目合格人数(指体育专项成绩和文化成绩均合格,且还未被录取者)占项目总合格人数的比例投放,即为:项目计划数=(项目二志愿合格人数/二志愿总合格人数)×剩余计划数。项目计划数出现小数,则小数先舍弃,只取整数。项目计划数不足1,从大到小排序(如相同,则依次按待录考生综合分、体育专项、语文、数学、政治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按1个计划投放。如计划还有剩余,除项目计划数不足1的项目外,其他项目则按项目计划数舍弃的小数部分从大到小排序(如相同,则依次按待录考生综合分、体育专项、语文、数学、政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增加1个计划。(注:项目计划分配只按二类招生项目划分)

  1.符合2021年普通高考报名条件,且已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组织的高考报名(具体按各省级招生要求执行)。

  2.游泳项目要求具备国家一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其他招生项目要求具备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考生运动等级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示的数据信息为准。

  3.2021年报名考生的等级证书审批日期为2011年1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

  4.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相关要求执行。

  1.报名地址: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或“体教联盟APP”中“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系统”(以下简称“体育招生系统”)。

  2.注册:考生规定时间内在“体育招生系统”完成注册,校验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

  3.报名:已完成注册考生在“体育招生系统”内填报志愿并交纳考试费。报名成功以考生完成交费为准,一旦报名成功,考生志愿相关信息不允许修改。

  4.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因其他特殊原因无法正常报名,需填写报名申请表(附件1),在2021年3月11日12:00前将表格交给我校招生办公室(江西省赣州市蓉江新区,赣南师范大学人文科技中心306室)。

  1.文化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英语四科,每科满分为150分,四科满分为600分,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1.文化考试时间:2021年4月17日、18日。考生于4月10日12:00后登陆 “体育招生系统”打印文化考试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请考生查看准考证。

  文化考试由各省级招生指定标准化考点,并按照高考相关要求组织实施。

  2.体育专项考试时间:2021年3月28日至5月10日。具体考试(含现场确认)时间、地点,以及打印体育专项考试准考证等具体事宜,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APP”公布内容为准。

  体育专项考试分项目采用全国统考和分区统考的模式,由体育总局科教司委托院校负责组织实施。

  体育专项考试严格按照体育总局科教司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2021版)实施。

  体育专项考试将进行检查,违规或拒绝检测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一)在国家体育总局规定的文化最低录取控制线分前提下,由我校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

  对持一级运动员等级称号证书报考的考生,可在我校划定的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分录取;对持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称号证书报考的考生,可在我校划定的文化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分录取。

  (二)根据我校运动队建设需要,游泳项目考生专项成绩须不低于85分,田径(径赛)项目考生专项成绩须不低于75分,田径(田赛、全能)项目考生专项成绩须不低于70分,跆拳道、篮球、排球(女)、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项目考生专项成绩均不低于55分,足球芒果体育、攀岩项目考生专项成绩须不低于50分。

  (三)在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达到我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折合百分制后)和体育专项成绩3∶7的比例进行综合评价,计算考生综合分[综合分=(文化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我校依据上线考生填报的志愿梯次顺序,分项目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进行录取(按综合分排序时,若同分,则依次按体育专项、语文、数学、政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先录取一志愿考生,若未完成招生计划,再录取二志愿考生。

  (四)考生若已被我校运动训练专业录取,不得放弃录取资格,同时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及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五)录取后,我校将于7月下旬签发录取通知书。录取新生须持通知书及本人档案等相关材料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格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运动训练专业学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依照《体育总局科教司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保送录取运动员有关事宜的通知》(体科字[2020]155号)规定,符合运动员保送条件的考生,按文件要求办理;保送录取运动员招生计划单列。

  运动训练专业学费为4790元/学年(具体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当年公布为准)。

  1.考生在报名、考试中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2.本简章有关内容如与上级部门当年体育单独招生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上级部门文件精神为准。

  3.赣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是代表学校负责全日制本科招生录取的唯一部门,不委托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考生或家长因轻信其他人员的许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我校概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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